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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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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第74條
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第74條
法規:
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第74條
政風室掌理醫院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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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條
主計室掌理醫院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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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條
分院掌理事項如下:一、分院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之診療等醫療業務。二、分院行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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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條
兒童牙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兒童牙科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之診療。二、兒童牙科有關之衛生教育、教學及研究。三、其他有關兒童牙…
第69條
社會工作室掌理事項如下:一、病人之貧病救助及心理輔導。二、社會工作有關之教學及研究。三、其他有關社會工作事項。社會工作科…
第70條
醫務行政室掌理事項如下:一、疾病分類統計及相關資料之分析。二、住(出)院病歷之整理編排。三、掛號及醫療費用收費業務。四、…
第71條
總務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公文收發、分辦、繕校及印信典守。二、檔案管理、公文研考稽催。三、技工、工友及駕駛之管理。四、勞工…
第72條
人事室掌理醫院人事事項。
第73條
主計室掌理醫院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第75條
分院掌理事項如下:一、分院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之診療等醫療業務。二、分院行政業務。三、其他有關分院業務。
第76條
各醫院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第77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施行。本細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八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五年一月十六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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