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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各醫院得設之科、室及分院,如附表。
未設主計室、人事室之醫院,置主計員、人事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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