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第17條 法規: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第17條 中醫科掌理如下:一、中醫科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之診療。二、中醫科有關之衛生教育。三、其他有關中醫科醫療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