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標示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農藥標示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第7條 農藥標示內容屬農藥許可證應記載事項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內容標示;非屬農藥許可證應記載事項者,農藥生產業或輸入農藥之業者,應自行依產品特性標示,圖文不得與農藥標示應記載事項重疊,且不得有虛偽或誇張情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