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標示管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農藥標示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第13條 本辦法修正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標示,未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應於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三年內,依第三條規定完成農藥標示之變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