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管理法 第8條 法規:農藥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相關法規 農藥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8條 本法所稱劣農藥,指經核准登記之農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有效成分之含量與標準規格不符。二、超過有效期間。三、第一款所定有效成分含量以外之品質與標準規格不符。 本條定義的名詞 劣農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