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管理法 第45條 法規:農藥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相關法規 農藥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罰則 第45條 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禁用農藥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七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