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管理法 第27條 法規:農藥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相關法規 農藥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販賣及使用 第27條 農藥販賣業執照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農藥販賣業者之名稱。二、營業場所之地址。三、負責人之姓名。四、營業種類。五、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