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管理法 第24條 法規:農藥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相關法規 農藥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製造、輸入及輸出 第24條 農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受第九條規定之限制:一、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或緊急防治之用。二、輸入後進行製造、加工、分裝等相關處理程序而專供輸出之用。三、製造或加工專供輸出之用。前項農藥不得在國內販賣或移作他用。但專供緊急防治之用於國內販賣者,不在此限。第一項農藥之申請、審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