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第10條 參加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格,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農藥管理人員證書者,應填具申請書,並繳納費用及檢附下列文件:一、成績通知單影本。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二張。前項第一款所定成績通知單之有效期間,為最後一次測驗或評量之次日起一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