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疫病蟲害緊急防治補償費補助辦法 第2條 法規:植物疫病蟲害緊急防治補償費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第2條 依本法第十三條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負擔之補償費,因財政困難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二分之一為限。但疫情嚴重時,不以二分之一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