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入農藥器械原料物品處理辦法 第2條 法規:沒入農藥器械原料物品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第2條 經主管機關沒入之禁用農藥、偽農藥,由查獲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由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銷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