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理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理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第4條 委託本場辦理農藥田間試驗之試驗報告,每案新臺幣三萬二千元,並提供二份中文報告。如需加發者,每份計收工本費新臺幣三百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