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核發獎金:
一、檢舉已發覺走私進口動植物檢疫物。
二、依網路、電商平臺、社群網站、通訊軟體、報章雜誌、廣播電視或其他一般民眾皆可取得之公開資訊檢舉。
三、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所發現。
四、匿名或不以真實姓名檢舉或無具體事證。
五、檢舉人為犯罪行為人或共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