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類輸出產地檢疫作業辦法 第12條 法規:鳥類輸出產地檢疫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第12條 申請人於其鳥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向動物防疫機關報告,並依動物防疫人員之指導,迅速隔離及為必要之措施:一、罹患動物傳染病。二、疑患動物傳染病。三、病因不明死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