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41-1條 法規: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相關法規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補償評價委員會之組成人員及評價標準相關 第五章 損失補償及罰則 第41-1條 運輸工具所有人有前條第一項所定行為或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第三人以其運輸工具從事該項行為,而散播特定種類動物傳染病或有散播之虞者,其運輸工具應予沒入。明知該運輸工具有前項情事,而仍取得所有權者,亦同。第一項動物傳染病之特定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第一項之沒入,由查緝機關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