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37條 法規: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第三章 動物用生物藥品檢驗 › 第八節 豬瘟診斷用螢光抗體檢驗標準 第37條 本標準適用於豬瘟病毒(Hogcholeravirus)免疫抗體,以螢光色素結合精製後經真空冷凍乾燥方法製成製劑之檢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