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182-25條
第三章 動物用生物藥品檢驗 › 第九十三節 豬生殖與呼吸綜合症不活化疫苗檢驗標準
第182-25條
本標準適用於豬生殖與呼吸綜合症病毒(Porcinereproductiveandrespiratorysyndromevirus)以組織培養細胞增殖後,經不活化後,加適當防腐劑及佐劑混合懸浮液製成製劑之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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