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製造廠設廠標準 第10條 法規:動物用藥品製造廠設廠標準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第10條 藥廠之製造、加工、分裝、包裝、儲存設備,其設計、大小、位置應易於操作、清潔及保養。各劑型所需設備,應依製造流程順序配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