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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應懸掛於營業處所明顯處。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應製發動物用藥品推銷員服務證或識別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之推銷員執行推銷工作時,應隨身攜帶推銷員服務證或識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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