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建設績效獎勵辦法 第6條 法規:農村社區建設績效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 第6條 經考評為甲等以上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對其主辦人員、主管核發獎牌或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予以敘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