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會長選舉罷免辦法(1010622訂定) 第22條 法規:農田水利會會長選舉罷免辦法(1010622訂定)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第二章 選舉 第22條 農田水利會應視選舉區廣狹及選舉人分布情形,就機關、學校、公共場所或其他適當處所,分設投票所。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開票完畢,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應即宣布開票結果,並於開票所門口張貼投開票報告表。各開票所開票結果報告,與投開票報告表不同時,應以投開票報告表內容為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