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年度決算編制辦法 第7條 法規:農田水利會年度決算編制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第7條 各項支出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尚未發生債務或契約責任者,應即停止支用。其已發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無論本年度或以前年度,經主辦主計人員詳加審核後,農田水利會應於次年一月十日截止支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