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第52條 法規: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第八章 考績獎懲 第52條 農田水利會職員考績,由單位主管初核,並提人評會審議後,送由會長核定;總幹事、主任工程師、專門委員及一級單位主管由會長考核。前項考核結果應按各等造送考績清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