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36條農田水利會職員之薪給,分本薪、年功薪及加給,均以月計之。前項職員薪給,依據農田水利會職員職務等級表規定給與。其薪額折算月…
- 第37條農田水利會職員加給分下列二種:一、職務加給:主管人員之加給。二、技術或專業加給:技術或專業人員之加給。前項第一款之主管人…
- 第38條農田水利會職員之薪級,由農田水利會核定,其核敘基準如下:一、二等助理工程師、二等助理管理師、二等組員、工程員、管理員及辦…
- 第39條農田水利會現職人員,具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二條之任用資格者,調任同職級職務時,仍依原薪額核敘。在同職等內調任高職級職務時,如…
- 第40條升任職等人員,自升任職等最低職級之薪額起敘。但原敘年功薪者,得換敘同數額之本薪或年功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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