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第三章 人事評議 第11條 人評會職掌如下:一、參加升遷考核人員資格及評分之審查。二、依積分高低順序或資格條件造列升遷候選人員名冊。三、員工考績之審議。四、獎懲案件之評議。五、其他由處長交議之重要人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