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水利小組之任務,為協助灌溉管理組織辦理下列各款事項:一、灌溉用水分配。二、農田水利設施之小給水路、小排水路之維護、管理及修補。三、農田水利設施災害預防及搶救。四、有助於提升灌溉用水效率事項。五、其他灌溉管理組織指示辦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