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理事、監事候選人之資格審查,由下列人員組成候選人資格審查小組辦理之:
一、農會理事長、常務監事及總幹事。
二、有上級農會者,上級農會指派之代表一人。
三、主管機關指派之人員三人。
資格審查小組由農會理事長召集之,開會時,主管機關應派員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