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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98條

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應使有關人員完成更正後再予辦理,如遇拒絕更正時應報請總幹事核飭更正之。
前項不合法之行為如出於總幹事命令辦理者,會計人員應以書面申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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