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74條 法規: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第十章 財務及會計處理準則 第74條 財務會計之計算以新臺幣元為記帳單位。但成本計算之單位成本,計算至小數四位為止。前項財務會計之計算涉及外幣者,應折合新臺幣元為記帳單位,並採四捨五入進位方式計算至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