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46條 法規: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第七章 決算編審 第46條 事業損益類事業之支出應依經營效能比率增減之,實際收入較法定預算增加時,其支出得比率增加;實際收入較法定預算減少時,其支出應比率減少,得免辦理追加減預算。經費所入所出類事業之實際所入較法定預算增加時,其相關支出得依比率增加,得免辦理追加支出預算,於年度決算時詳加說明。依總收益比率提撥增加總用人費時,得免辦追加支出預算,於年度決算時詳加說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