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股金移充事業資金及其繼承辦法 第5條 法規:農會股金移充事業資金及其繼承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第5條 前條事業資金之退還,應以原繳金額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