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法施行細則 第34條 法規:農會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相關法規 農會法母法 農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農會推廣互助訓練經費保管運用辦法相關 第七章 會議 第34條 農會理事、監事均應親自出席理事、監事會議,除公假及有正當理由外,不得請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