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農會推廣互助訓練經費保管運用辦法 第12條 法規:農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農會推廣互助訓練經費保管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第12條 各級農會辦理本辦法所定各項經費,應依農會財務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