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法 第43條 法規:農會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相關法規 農會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農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農會推廣互助訓練經費保管運用辦法相關 第九章 監督 第43條 農會違反其宗旨或任務,其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得予以解散或廢止其登記。農會經解散或廢止登記後,應即重行組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