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部落格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規分類
行政
農業部
農民輔導目
農會考核辦法
第11條
農會考核辦法 第11條
法規:
農會考核辦法
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第11條
本辦法自
發布
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
上一條
第10條
辦理農會考核人員,有不實情事,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追究其責任。農會選任及聘、僱人員有…
下一條
已是最後一條
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
本辦法依農會法第四十九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第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邀請農糧、農業金融、農會輔導等有關機關及上級農會,依基層農會及上級農會考核計分表所定考核項目與…
第3條
上級農會合併基層農會者,其考核依前條所定附表一、附表二之考核項目及計分基準分別評分,並以年度總收益為權數,採加權平均法計…
第4條
農會年度考核,以一百分為滿分,並以評定成績列等,九十分以上列優等,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列甲等,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列乙等…
第5條
農會對於年度考核評定成績有異議,應以書面敘明理由,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於成績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復評,並以…
第6條
農會年度考核成績評定結果,考列甲等以上之農會,主管機關得頒給獎狀,以資鼓勵。
第7條
農會年度考核成績評定結果,考列乙等以下之農會,應就其缺失事項研提改進措施提報理事會作成決議,並列管追蹤。主管機關應督導之…
第8條
主管機關辦理農會年度考核時,發現農會有經營不善、虧損嚴重或其他重大事故者,應依農會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辦理。
第9條
主管機關辦理農會年度考核時,發現農會理事、監事或總幹事有違反法令、章程,嚴重危害農會之情事,應依農會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辦理…
第10條
辦理農會考核人員,有不實情事,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追究其責任。農會選任及聘、僱人員有提供不實資料或以不正當方法,影響農會考核…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
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