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69條農會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
- 第70條非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各款情形之一者,農會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 第71條農會勞工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所定情形之一者,農會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農會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
- 第72條農會勞工有本法第四十六條之一第二項或第五項所定應解除職務之情形者,農會應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第73條農會資遣勞工時,應依勞動基準法與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第74條農會為因應組織變更、精簡員額、減少用人費用開支,或為強化人力素質提升競爭力,於財務狀況許可時,得辦理除總幹事外之編制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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