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5條 法規: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相關法規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母法 第四章 保險給付 › 第三節 醫療給付 第45條 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發現就診者與其所持之門診就診單或住院申請書或國民身分證不符時,應即登記就診者身分資料並留置其門診就診單或住院申請書,通知保險人依法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