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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發生保險事故者,得依本條例規定,請領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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