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退休儲金條例 第11條 法規:農民退休儲金條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相關法規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退休儲金專戶之提繳及請領 第11條 農民退休儲金之提繳,應以勞保局指定之金融機構辦理自動轉帳或以其他指定方式按月繳納。農民應提繳農民退休儲金之款項,經勞保局連續六個月扣繳未成功者,視同自願停止提繳;農民申請再提繳者,應依第八條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