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7條 法規:農民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第7條 本基金存放國內外金融機構之外幣存款,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存放於全世界資產或資本排名前三百名以內或經國際知名或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事業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銀行。二、存放同一銀行之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值百分之一。但國外委託經營部分不列入該金額計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