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50條 法規: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科技園區目 第六章 保稅貨品入、出區 第50條 由課稅區輸入園區保稅範圍之貨品,其不申請減免或退稅者,得免辦手續入區。園區事業購進機器,日後有退回、調換或運返課稅區者,於運返課稅區時,由該園區事業填具農業科技園區生產性機具貨品出區放行單出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