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建築執照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建築執照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科技園區目 第2條 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按建築物造價或雜項工作物造價收取千分之一之規費;變更設計者,應按變更部分收取千分之一之規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