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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金融目
農業保險法
第2條
農業保險法 第2條
法規:
農業保險法
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本法
之主管機關
為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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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為建立農業保險制度,填補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對農、林、漁、牧業之損失,提高農業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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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農業保險:指為填補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所致保險標的之實際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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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為建立農業保險制度,填補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對農、林、漁、牧業之損失,提高農業經營保障,安定農民收入,特制定本法。
第3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農業保險:指為填補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所致保險標的之實際或推定損失,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二、保險…
第4條
保險人辦理農業保險業務,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保險業依保險法之規定,農會、漁會準用該法第一章至第三章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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