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金融機構辦理信用交易應揭示之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標準 第7條 法規:農業金融機構辦理信用交易應揭示之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標準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第7條 前條第一項之應付所有總費用,不包括下列費用:一、消費者未依約履行其契約責任所生應負擔之費用。二、非屬農業金融機構要求且消費者有選擇自由之費用。三、與清償貸款有關且以消費者為直接受益人之費用。四、非屬消費者為取得或清償貸款而必要支出之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