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承受災區農地漁塭與其他農業相關設施放款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補助辦法 第12條 法規:金融機構承受災區農地漁塭與其他農業相關設施放款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第12條 借款人或擔保品所有權人死亡,其繼承人得依本辦法辦理承受事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