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反飼料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4條 法規:檢舉違反飼料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第4條 檢舉人檢舉違反本法規定案件,得提供下列資料,向主管機關檢舉:一、檢舉人姓名及聯絡方式。二、被檢舉人之姓名、名稱及地址。三、涉嫌違規之具體事項、違規地點及相關資料。檢舉人當面或透過電話以言詞檢舉者,受理檢舉之機關應作成紀錄,並得錄音存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