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管理法 第6條 法規:飼料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相關法規 飼料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6條 本法所稱飼料販賣業者,係指經營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批發、零售、輸入及輸出業者。但飼料製造業者將其產品批發出售者,得免辦理販賣登記。 本條定義的名詞 飼料販賣業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