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管理法 第39-1條 法規:飼料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相關法規 飼料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附則 第39-1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製造、加工、分裝、輸入、輸出、販賣、陳列、貯藏或使用,且無修正前第二十條各款所列情形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於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視為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三條第一項或第三條之一第一項公告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