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畜牧目 第4條 申請一般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許可,依下列規定收費:一、專家審查:每件二千元。二、發給製造或輸入登記證:每件二千元。三、展延、變更、換發、補發製造或輸入登記證:每件一千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